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香山至拱北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香山至拱北段线路起于在建香山站,向南经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珠海高新区、香洲区至拱北站,线路全长约45.4km。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 工
电子邮箱:gzdtjt2025@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联系电话:020-83155596(工作日9:00-17:00)
三、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 工
联系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
联系电话:19700262774(工作日9:00-17:00)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及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登录广州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gzmtr.com)信息公示版块查阅《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香山至拱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纸质报告存放于建设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联系电话:020-83155596),需要查阅的公众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致电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登录广州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gzmtr.com)信息公示版块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网络公开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6日)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