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4|回复: 0

[1号线] 坝头站B口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通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昨天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地铁e族论坛因故导致所有用户资料灭失,您需要重新注册,资料灭失过程请到网站公告《论坛重开说明》查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你单位向我局报送了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滨江体育馆站 B 号出入口改造工程项目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资料,设计单位为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位于东莞市万江区鸿福西路与坝翔商业街交叉路口偏北侧,总建筑(或改造)面积 1044.13 平方米,总装修建筑面积 1044.13 平方米,建筑保温材料有/(此地下通道项目不涉及保温隔热做法),建筑概况详见附表。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依据该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广州市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特殊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图 消 防 设 计 文 件 技 术 审 查 报 告 》 , 编 号 :17-252-6Z-BK),经程序性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二、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选用具备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
三、该工程竣工后,你单位应当依法向我局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四、该项目消防设计文件以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中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内容,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你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五、经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若发现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仍存在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需要执行的规范条文的
情况,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六、未尽事宜,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应按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七、本意见书不作为申报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证明,如有涉及违法建设等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原文:https://zjj.dg.gov.cn/mware_cms/zzpw/202604150093/designzz.action

微信图片_20260512192826_28837_3.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Email:DitieeService@sohu.com|地铁e族

GMT+8, 2026-5-13 19:26 , Processed in 0.019227 second(s), 15 queries, Protocol: HTTP/2.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