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1|回复: 0

[28号线] 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半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地铁e族论坛因故导致所有用户资料灭失,您需要重新注册,资料灭失过程请到网站公告《论坛重开说明》查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线路起于佛山市顺德区鹭洲站,经佛山市顺德区、禅城区、南海区和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黄埔区、增城区,止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站。线路全长约71.6公里,共设置鹭洲、东平、文华公园、普君北路(预留)、叠滘、奇槎、三眼桥、芳村、市二宫、艺洲路、磨碟沙、琶洲、鱼珠、黄埔、埔南路、陈家林路、新塘等17座车站;设陈家林车辆段、南村停车场及出入段线工程;新建南村、芳村、陈家林主变电站。本工程铁路等级为城际铁路,双线,电力牵引,设计速度目标值为160公里/小时。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广州、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和省环境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优化施工组织,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临时用地,合理安排并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绿化。强化并落实施工期、营运期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减少项目建设、运营对环境敏感点的不利环境影响,项目线路不得占用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不得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预制场、施工营地等设施。加强沿线生态监测,及时采取措施减缓生态影响。
(二)严格落实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风亭、冷却塔、主变电站等应合理布局,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落实消声器、消声导向筒等消声降噪等措施;陈家林车辆段出入线设置封闭雨棚、试车线设置封闭式及直立式声屏障,南村停车场试车线设置直立式声屏障等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或不恶化。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确保振动环境、二次辐射噪声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加强沿线敏感目标噪声、振动影响跟踪监测,必要时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地表水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或依托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下穿佛山市沙口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佛山市禅城南庄紫洞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隧道,采用盾构法施工;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临时工程和永久占地,以及倾倒、排放污水、废渣、生活垃圾和其它废弃物。营运期沿线各车站、场段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物料密闭式运输、施工现场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施工期施工大气污染物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六)做好电磁辐射防护工作。主变电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七)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涉海工程为地下隧道工程,采取盾构隧道施工的方式穿越海域,废水依托其他工程段处理,不排海。
(八)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并落实施工和运营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广州、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要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应自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1日

原文:https://gdee.gd.gov.cn/gsgg/content/post_4809138.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地铁e族

GMT+8, 2025-12-5 15:55 , Processed in 0.011661 second(s), 14 queries, Protocol: HTTP/2.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