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鼠笑笑 发表于 2023-10-10 18:30:10 2023

市发改委关于滨海湾-港澳码头地下空间开发及配套工可批复

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送〈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滨海湾站-港澳码头站)地下空间开发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的函》(滨工建函〔2023〕4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滨海湾站-港澳码头站)地下空间开发及配套工程。
  二、项目代码:2310-441900-18-01-879896。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板块,起于2号线三期滨海湾站,沿规划城市绿轴及2号线区间敷设,穿越青创城站,止于港澳码头站。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全长约1.8千米,本期主要建设内容为与2号线三期轨道交通工程共构建设的土建结构工程,以及近期检修的相关机电设备工程,不含远期设备设施、安装装修、景观绿化等工程。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75915.44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工程费54990.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309.55万元、预备费3615.0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新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六、本项目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请按照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市财政局滨海湾分局《关于协助审核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滨海湾站-港澳码头站)地下空间开发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复函》(东滨财函〔2023〕36号)、滨海湾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滨海湾站-港澳码头站)地下空间开发及配套工程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回复意见的函》(滨自然函〔2023〕142号)。
  九、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0日


原文:https://gd.tzxm.gov.cn/PublicityInformation/resultDetail2.html?id=1711669913266962433&pid=1711549696767463425&audit=sp&flag=gg&textShowFlag=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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